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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持续关联交易是为本公司业务运作持续经营所必须的并有助于及将有助于本公司的业务运作及增长ღ◈、减少营运可能产生的不必要风险ღ◈,故继续订立持续关联交易将对本公司有利ღ◈。这主要体现在ღ◈:
(一) 中国石化集团在多方面拥有优势ღ◈、具有良好信誉及巨大规模ღ◈。本公司已经与中国石化集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ღ◈;
(二) 中国石化集团为本公司提供的工程技术ღ◈、生产和金融服务ღ◈,在国内同行业中具竞争优势ღ◈,与其他服务供应商相比ღ◈,存在着明显的经验ღ◈、技术和成本优势ღ◈;
(三) 石油行业有其特殊的技术和质量要求ღ◈,中国石化集团提供的石油工程和技术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ღ◈,能满足本公司投资和经营项目的技术和质量要求ღ◈。同时ღ◈,高质量的服务也能大幅度减少本公司安全及环境隐患ღ◈;
(四) 中国石化集团为本公司提供的共享服务ღ◈,可以通过集中式业务处理降低成本ღ◈,并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老孙头的春天第三集ღ◈、提升运营效率ღ◈;
(五) 中国石化集团为本公司提供的土地和房产租赁ღ◈,是本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必要条件ღ◈,且租金金额均不高于独立评估师所确认为当时的市值租金ღ◈。
就金融服务来说ღ◈,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专注于服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ღ◈,其财务能力较强ღ◈,为本公司境内外业务提供高效金融服务ღ◈。有关金融服务的原因及裨益具体如下ღ◈:
(一) 实现资金集中管理ღ◈,提高资金管理效率ღ◈:在日常业务过程中ღ◈,本公司成员内部之间ღ◈、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联系人之间进行交易ღ◈。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作为本公司ღ◈、中国石化集团内部结算ღ◈、筹资融资和资金管理的平台ღ◈,相关附属公司ღ◈、联系人一般会在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开立交收账户ღ◈。由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向本公司提供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ღ◈,便于本公司内部成员之间及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的成员公司(部分为本公司的客户)进行结算ღ◈,缩短资金转账和周转的时间ღ◈。相较于中国石化集团与本公司分别于独立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ღ◈,双方之间的结算及交收更具效率ღ◈。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通过提高内部结算效率等措施为本公司降低了资金成本ღ◈,有助于实现成本和运营效率的最大化ღ◈。本公司在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集中存放资金可使本公司获得集中管理的境内外资金池服务ღ◈,本公司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资金的灵活需求ღ◈。本公司有权选择提前终止于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的存款ღ◈。同时ღ◈,本公司可完全自主决定将其存款存入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或境内外独立商业银行而不受任何限制ღ◈;
(二) 熟悉本公司的业务ღ◈:由于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主要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ღ◈,其多年来已形成对包括油气ღ◈、炼化等行业的深入认识ღ◈。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熟悉本公司的资本结构ღ◈、业务运营ღ◈、资金需求及现金流模式ღ◈,使其得以更好预见本公司的资金需求ღ◈。因此ღ◈,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可随时为本公司提供灵活便捷且低成本的服务ღ◈,而独立商业银行难以提供同等服务ღ◈;
(三) 提供优惠的商业条款ღ◈:作为专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平台ღ◈,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一般能向中国石化提供不逊于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业务的条款及费率ღ◈。通常情况下ღ◈,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给予公司存款利息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息ღ◈,贷款利率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ღ◈;
(四) 实施内控和风险管理措施ღ◈、保证资金安全ღ◈:本公司ღ◈、中石化财务公司及中石化盛骏投资对所提供的金融服务采取多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措施ღ◈,保证资金安全ღ◈,从而保证本公司的利益ღ◈。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拥有中国石化集团制定的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系统ღ◈。该等监管ღ◈、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ღ◈:
1. 中石化财务公司作为国内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管ღ◈,并由中国银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对公司进行日常监管ღ◈,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ღ◈。同时ღ◈,中石化盛骏投资持有香港政府颁发的放债人牌照ღ◈,并接受香港政府和香港公司注册处等相关监管机构管理ღ◈;
2. 为规范本公司与中石化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ღ◈,中国石化与中石化财务公司制定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ღ◈,其中包括了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处置预案等内容ღ◈,为本公司防范资金风险提供了保证ღ◈,确保存放在中石化财务公司的存款由本公司自主支配ღ◈。同时ღ◈,为规范本公司与中石化盛骏投资的关联交易ღ◈,中石化盛骏投资通过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并获得中国石化集团的多项支持ღ◈,确保本公司在中石化盛骏投资存款的安全性ღ◈。中国石化集团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ღ◈、《境外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境外资金平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ღ◈,从制度上对中石化盛骏投资向中国石化集团各企业提供的境外金融服务提出了严格的约束ღ◈;中石化盛骏投资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ღ◈,该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加强了内部风险管控力度ღ◈,保障了本公司在中石化盛骏投资存款的安全性ღ◈;
3. 根据监管要求ღ◈,中石化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ღ◈,设立了董事会ღ◈、监事会ღ◈,能够保障中石化财务公司稳健运行ღ◈、监督有效ღ◈。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监管相关要求ღ◈,中石化财务公司制定了涵盖各业务领域的内控制度ღ◈,每年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动态更新老孙头的春天第三集ღ◈,并通过强化稽核检查等措施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ღ◈、规章制度严格执行ღ◈。中石化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ღ◈,风险管控落实到位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ღ◈。根据相关制度ღ◈,中石化盛骏投资于每季度进行内部控制测试ღ◈,并根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ღ◈;
4. 作为中石化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ღ◈,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作出承诺ღ◈,在中石化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ღ◈,保证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老孙头的春天第三集ღ◈,增加中石化财务公司的资本金ღ◈。同时ღ◈,作为中石化盛骏投资全资控制方的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与中石化盛骏投资签署了《维好协议》ღ◈,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承诺在中石化盛骏投资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ღ◈,将通过各种途径保证中石化盛骏投资的债务支付需求ღ◈。在流动性方面ღ◈,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信用评级优于多数企业甚至银行ღ◈。中石化财务公司作为国内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ღ◈,接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管ღ◈,多年以来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ღ◈;中石化盛骏投资自身还获得标准普尔和穆迪A/A2的信用评级ღ◈;
5. 中国石化持有中石化财务公司49%的股权ღ◈,在中石化财务公司董事会中派有董事监督其运营情况并占董事会多数ღ◈。中石化财务公司及中石化盛骏投资将于每季度提供包括多种财务指标(以及年度及中期财务报表)在内的充足资料ღ◈,以使本公司能持续监控中石化财务公司及中石化盛骏投资的财务状况老孙头的春天第三集ღ◈。中石化财务公司公开发布年度报告和财务信息()ღ◈;
6. 中石化财务公司及中石化盛骏投资须监控本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额及该等存款应收的利息总额ღ◈,以确保相关数额不超过适用年度上限ღ◈;及
7. 由审计师在为中国石化进行年度审计期间ღ◈,对本公司ღ◈、中石化财务公司及中石化盛骏投资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ღ◈,中国石化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ღ◈。
以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是为了最大程度降低本公司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并保障中国石化及其股东的利益ღ◈。董事认为ღ◈,以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能够在重大方面合理有效地协助本公司监督有关存款交易ღ◈。
此外ღ◈,董事会已考虑使用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提供存款服务的相关风险主要包括ღ◈:(1)银行业普遍面对的风险ღ◈;及(2)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作为由中国石化集团控制的财务机构这一事实引致的风险ღ◈。经考虑上文所披露的各种因素后ღ◈,董事认为ღ◈,就使用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提供的存款服务ღ◈,本公司实际面对的风险不会比银行业普遍面对的风险高ღ◈。面对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作为由中国石化集团控制的财务机构这一事实引致的风险(如中国石化集团可能清算及中国石化集团占用存款资金等)ღ◈,董事认为ღ◈,出现有关风险的机会极小或可通过采用上文所披露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将风险降至最低/避免相关风险ღ◈,经考虑有关缺点/风险后ღ◈,董事仍认为使用该等金融服务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ღ◈。
本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在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ღ◈。该等交易将继续通过公平磋商并按照对本公司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ღ◈。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持续关联交易一直基于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优条款进行ღ◈,公平合理ღ◈,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ღ◈,而持续关联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亦公平合理ღ◈,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ღ◈。
按照上海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ღ◈,中国石化集团公司ღ◈,作为持有中国石化大约68.77%股份的股东(包括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持有的中国石化大约68.31%股份ღ◈,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石化盛骏投资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石化大约0.46%股份)ღ◈,与其联系人构成中国石化的关联人ღ◈。
根据上海上市规则第10章ღ◈,互供协议ღ◈、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ღ◈、安保基金文件ღ◈、房产租赁合同以及知识产权许可合同项下的交易(包括相关建议上限)均需要遵守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ღ◈。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ღ◈,中国石化必须就该等交易遵守申报ღ◈、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如需要)规定ღ◈。此外ღ◈,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向本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亦将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下的须予披露的交易ღ◈。作为主要持续关联交易ღ◈,互供协议(不包括本公司向关联附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ღ◈、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项下的交易ღ◈:每年建议交易上限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ღ◈,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申报ღ◈、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ღ◈。作为非主要持续关联交易ღ◈,安保基金文件ღ◈、房产租赁合同ღ◈、互供协议项下本公司向关联附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项下的交易ღ◈:每年建议交易上限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ღ◈,但高于0.1%ღ◈,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申报及公告规定ღ◈,但豁免独立股东批准规定ღ◈。作为豁免持续关联交易ღ◈,知识产权许可合同项下的交易ღ◈:本公司每年需向中国石化集团支付的年度费用适用百分比率低于0.1%ღ◈,有关交易将获豁免遵守申报ღ◈、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ღ◈。
中国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经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ღ◈,非关联董事批准了更新持续关联交易(包括相关的建议上限)的决议ღ◈。关联董事马永生ღ◈、赵东ღ◈、喻宝才ღ◈、刘宏斌ღ◈、凌逸群ღ◈、李永林就相关议案的表决均予以回避ღ◈。除以上人士外ღ◈,其他董事在该等交易中都无重大利害关系ღ◈。
中国石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意见ღ◈,认为ღ◈:公司2022-2024年持续关联交易属于一般日常业务ღ◈,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ღ◈,对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ღ◈,符合中国石化及股东的整体利益ღ◈,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独立股东和中国石化利益的情形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ღ◈。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进行了事前认可ღ◈,认为公司2022-2024年持续关联交易各项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ღ◈,对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ღ◈,符合中国石化及股东的整体利益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独立股东利益的情形ღ◈。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并建议独立股东同意更新持续关联交易(包括相关的建议上限)ღ◈。
中国石化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ღ◈,由独立股东批准更新持续关联交易(包括相关的建议上限)ღ◈。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联系人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更新持续关联交易的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ღ◈。
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ღ◈,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采ღ◈、管道运输ღ◈、销售ღ◈;石油炼制ღ◈、石油化工ღ◈、煤化工ღ◈、化纤及其它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ღ◈、储运ღ◈;石油ღ◈、天然气ღ◈、石油产品ღ◈、石油化工及其它化工产品和其它商品ღ◈、技术的进出口ღ◈、代理进出口业务ღ◈;技术ღ◈、信息的研究ღ◈、开发ღ◈、应用ღ◈。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ღ◈,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ღ◈,其主营业务包括ღ◈:石油ღ◈、天然气的勘探ღ◈、开采ღ◈、储运(含管道运输)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ღ◈、销售和综合利用ღ◈;石油炼制ღ◈;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ღ◈;石油化工ღ◈、天然气化工ღ◈、煤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ღ◈、销售ღ◈、储存ღ◈、运输ღ◈;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ღ◈;新能源ღ◈、地热等能源产品的生产ღ◈、销售ღ◈、储存ღ◈、运输ღ◈;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ღ◈、设计ღ◈、咨询ღ◈、施工ღ◈、安装ღ◈;石油石化设备检修ღ◈、维修ღ◈;机电设备研发ღ◈、制造与销售ღ◈;电力ღ◈、蒸汽ღ◈、水务和工业气体的生产销售ღ◈;技术ღ◈、电子商务及信息ღ◈、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ღ◈、开发ღ◈、应用ღ◈、咨询服务ღ◈;自营和代理有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ღ◈;对外工程承包ღ◈、招标采购ღ◈、劳务输出ღ◈;国际化仓储与物流业务等ღ◈。截至2020年末ღ◈,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399.60亿元ღ◈、净资产为7,899.46亿元ღ◈,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1,423.32亿元ღ◈、净利润为428.16亿元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ღ◈。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 如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ღ◈,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ღ◈,相应调整分配总额ღ◈,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ღ◈。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ღ◈,截至2021年6月30日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108,193,929,952.71元ღ◈。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ღ◈,公司2021年半年度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简称“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ღ◈: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ღ◈,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6元(含税)ღ◈。若根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121,071,209,646股计算ღ◈,2021年半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371,393,543.36元(含税)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ღ◈,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ღ◈、回购股份ღ◈、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ღ◈、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ღ◈,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老孙头的春天第三集ღ◈,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老孙头的春天第三集ღ◈。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ღ◈,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ღ◈。
中国石化已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ღ◈。
中国石化董事会已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ღ◈,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ღ◈。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ღ◈,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ღ◈、公司盈利情况ღ◈、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ღ◈,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ღ◈,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ღ◈。
中国石化监事会已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ღ◈,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ღ◈,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ღ◈。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总体发展战略ღ◈,为加快构建“一基两翼三新”产业格局ღ◈,有序推进氢能供应中心ღ◈、加氢站ღ◈、充电换电站等新能源项目ღ◈,公司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ღ◈,具体而言ღ◈:
《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ღ◈,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以下内容(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ღ◈:“氢气的经营ღ◈,氢气的制备ღ◈、储存ღ◈、运输和销售ღ◈,制氢ღ◈、加氢及储氢设施制造ღ◈、销售等氢能业务及相关服务ღ◈;供电业务ღ◈,机动车充电销售ღ◈,太阳能ღ◈、风能等新能源发电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ღ◈,电池销售ღ◈,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等电能业务及相关服务ღ◈。”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ღ◈,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ღ◈,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上述修订ღ◈。会议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中国石化处理修订《公司章程》所需的申请ღ◈、报批ღ◈、披露ღ◈、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ღ◈。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ღ◈。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ღ◈,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無發表任何聲明ღ◈,幷明確表示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ღ◈。
董事會欣然宣布ღ◈,于2021年8月27日ღ◈,董事會已審議及批准中國石化附屬公司上海石化擬與中國石化附屬公司巴陵石化成立合資公司之事宜ღ◈。根據合資合同ღ◈,上海石化將與巴陵石化共同出資設立合資公司ღ◈,上海石化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4億元ღ◈,巴陵石化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4億元ღ◈。本次交易完成後ღ◈,上海石化將持有合資公司50%的權益ღ◈,巴陵石化將持有合資公司50%的權益ღ◈。
本次交易屬與關連人士共同對外投資ღ◈。合資公司尚未設立ღ◈,以下合資公司的基本情况均爲擬定信息ღ◈,具體以工商登記注册信息爲准ღ◈:
本次交易定價各方按照一般商業條款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ღ◈,結合行業慣例和市場價格ღ◈,按照公平原則協商確定ღ◈,不損害任何一方及其他股東或相關方的利益ღ◈,上海石化與巴陵石化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投入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ღ◈、共享收益老孙头的春天第三集ღ◈、共擔風險ღ◈。
合資公司貼近華東地區活躍的SBC消費市場ღ◈,有助于本公司優化區域資源配置ღ◈,發展下游材料産業鏈ღ◈,提升本公司在業務所在地綜合競爭力ღ◈。
於本公告日期ღ◈,馬永生ღ◈、趙東ღ◈、喻寶才ღ◈、劉宏斌ღ◈、凌逸群ღ◈、李永林為關連董事ღ◈,並於董事會會議上就批准擬成立合資公司之決議案放棄投票ღ◈。董事會已審議幷批准有關本次交易的决議案ღ◈。本公司董事(包括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ღ◈,(i)本次交易乃在本集團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ღ◈;(ii)交易文件的條款及條件屬公平合理ღ◈;及(iii) 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ღ◈。
於本公告日期ღ◈,本公司持有上海石化50.44%股權ღ◈,並持有巴陵石化55%股權ღ◈,中國石化集團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東)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資產公司持有巴陵石化45%股權ღ◈,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ღ◈,巴陵石化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ღ◈,本次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ღ◈。
過去12個月ღ◈,本公司海南煉化與巴陵石化簽署合資協議ღ◈,據此ღ◈,海南煉化與巴陵石化分別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3億元成立合資企業ღ◈,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之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0.1%ღ◈,前次交易無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申報ღ◈、公告ღ◈、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ღ◈。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要求ღ◈,前次交易及本次交易需要合幷計算ღ◈。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合幷計算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ღ◈,故本次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申報及公告的規定ღ◈,無須遵守有關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ღ◈。
本公司是中國最大的一體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ღ◈,主要從事石油與天然氣勘探開采ღ◈、管道運輸ღ◈、銷售ღ◈;石油煉製ღ◈、石油化工ღ◈、煤化工ღ◈、化纖及其它化工產品的生產與銷售ღ◈、儲運ღ◈;石油ღ◈、天然氣ღ◈、石油產品ღ◈、石油化工及其它化工産品和其它商品ღ◈、技術的進出口ღ◈、代理進出口業務ღ◈;技術ღ◈、信息的研究ღ◈、開發ღ◈、應用ღ◈。
上海石化爲一家根據中國法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ღ◈,是主要將原油加工爲多種合成纖維ღ◈、樹脂和塑料ღ◈、中間石油化工産品及石油産品的高度綜合性石油化工企業ღ◈。于本公告日期ღ◈,上海石化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ღ◈,由本公司持有50.44%股權ღ◈。
巴陵石化爲一家根據中國法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ღ◈,其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化工ღ◈、化纖ღ◈、化肥ღ◈、精細化工產品ღ◈。于本公告日期ღ◈,巴陵石化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ღ◈,由本公司持有55%股權ღ◈,并由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資產公司持有45%股權ღ◈。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爲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ღ◈,是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ღ◈,其主營業務包括ღ◈:石油ღ◈、天然氣的勘探ღ◈、開采ღ◈、儲運(含管道運輸)ღ◈、銷售和綜合利用ღ◈;石油煉製ღ◈;成品油的批發和零售ღ◈;石油化工ღ◈、天然氣化工ღ◈、煤化工及其他化工產品的生產ღ◈、銷售ღ◈、儲存ღ◈、運輸ღ◈;實業投資及投資管理ღ◈;新能源ღ◈、地熱等能源產品的生產ღ◈、銷售ღ◈、儲存ღ◈、運輸ღ◈;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ღ◈、設計ღ◈、諮詢ღ◈、施工ღ◈、安裝ღ◈;石油石化設備檢修ღ◈、維修ღ◈;機電設備研發ღ◈、製造與銷售ღ◈;電力ღ◈、蒸汽ღ◈、水務和工業氣體的生產銷售ღ◈;技術ღ◈、電子商務及信息ღ◈、替代能源產品的研究ღ◈、開發ღ◈、應用ღ◈、諮詢服務ღ◈;自營和代理有關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ღ◈;對外工程承包ღ◈、招標采購ღ◈、勞務輸出ღ◈;國際化倉儲與物流業務等ღ◈。
資產公司為一家按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ღ◈,其主營業務為實業投資及投資管理ღ◈;石油煉製ღ◈;熱力生產和供應ღ◈;化工ღ◈、化纖ღ◈、精細化工產品生產ღ◈、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ღ◈;倉儲服務ღ◈;土地和自有房屋的出租ღ◈;以下項目限外埠分支機搆經營ღ◈:電力業務ღ◈;集中式供水ღ◈;港口經營ღ◈;危險化學品生產ღ◈、經營等ღ◈。於本公告日期ღ◈,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直接持有資產公司 100%股權ღ◈。
謹呈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注意ღ◈,合資合同尚待上海石化及巴陵石化簽訂ღ◈,待合資合同簽署之日本公司會另行刊發進一步公告ღ◈。
於本公告日期ღ◈,本公司的董事為ღ◈:馬永生#ღ◈、趙東*ღ◈、喻寶才#ღ◈、劉宏斌#ღ◈、凌逸群#ღ◈、李永林#ღ◈、蔡洪濱+ღ◈、吳嘉寧+ღ◈、史丹+及畢明建+ღ◈。